福建出台促消费9项措施!涉及购车、餐饮、电商……
最后更新于:2023-08-25 00:00:00
福建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汽车、家居、餐饮、会展、网络等领域促消费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助、奖励,全面激发消费市场活力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激发消费增长内生动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激发消费活力。持续打响“全闽乐购”品牌,落实扩消费八大行动,支持各地聚焦汽车、家电、家居、服装鞋帽、福品等重点消费,围绕中秋、国庆、双11等重要消费节点,策划开展美食节、家居节、网购节、年货节、直播大赛等重点主题促销活动5000场次以上,全面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二、扩大汽车消费。继续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省市财政对消费者购买新车给予一定补贴。推动各地开展“百城联动”汽车消费节和汽车下乡等汽车展销活动50场以上。鼓励汽车经销企业深入各县(市、区)设立汽车综合卖场,开展汽车多品牌联合经营,推动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鼓励适销对路新能源车型下乡扩展市场,丰富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供给。积极协调推动完善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便利二手车交易,活跃二手车市场。
三、促进家居消费。组织各地同步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推动头部品牌、家居卖场、电商平台等各类经营主体共同优惠让利。鼓励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合作,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智能家居体验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推动电商平台开设家居产品销售专场专区。支持与家居消费密切相关的维修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进社区,提高社区便民服务。
四、推动新闽菜发展。举办新闽菜发展大会,开展新闽菜系列评选活动,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闽菜品牌。鼓励各地举办预制菜、小吃产业等推介活动。支持各地推广各具特色的“一县一桌菜”。支持各地市提升改造一批“闽味街区”“美食夜市”,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对获得“闽菜馆”品牌授权使用的线下经营门店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支持各地创建美食街城,择优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五、强化会展促消费。大力培育品牌展会,支持会展业内外贸一体化运作,推动会展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服贸会、9.8投洽会、进博会、闽货华夏行等重点展会,支持我省企业通过展会平台拓展市场。举办首届竹产业博览会、第二届福品博览会,在福博会设立地市专区、公共品牌专馆,开展招商推介、产销对接等活动,推动“福品卖全球,全球买闽货”。
六、拓展网络消费。鼓励福建老字号、特色工艺美术品等闽货零售企业运用电商渠道扩大闽货销售。择优支持5个以上总部在闽的电商平台,10家以上闽货零售企业拓展网络市场。鼓励各地出台政策支持闽货零售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对企业实际支出开店费用、运营和推广费用给予补助。组织开展直播电商促消费,办好2023电商主播大赛,助力福建传统产业电商化转型。
七、创新消费场景。支持各地营造消费新热点,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吸引国际品牌落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大商贸行业总部经济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发展夜间经济,推动各地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创建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店,开展夜生活IP、夜生活网红打卡地活动。推动即时零售、新消费品牌、国货国潮、社区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八、升级消费载体。鼓励各地推动商圈街区智慧化建设,对2023年完成智慧化建设验收并投入使用达3个月以上,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各地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对新获评国家试点城市的设区市给予资金奖励。继续打造一批特色商圈街区,对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获评福建省特色步行街的单位给予优先支持。
九、扩大县乡消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县域物流网络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引进连锁品牌,提升购物便利性和舒适度。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鼓励各地利用福农优品体验中心等平台开展县域特色农副产品宣传推介及促消费活动,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推动开展绿色产品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贸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和改造提升。